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》、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,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。
单位名称:山东安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二厂区)
经营地址: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万山工业园
法定代表人:张廷泽
产品:汽车零部件
规模:年产2万吨
1、污染物信息
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4.2032t/a、挥发性有机物2.114t/a、二氧化硫0.1752t/a、氮氧化物1.82687t/a。
排放方式为经废气治理设施后排入大气。
排放浓度限值为:颗粒物 10mg/Nm3、挥发性有机物50mg/Nm3、二氧化硫50mg/Nm3、氮氧化物100mg/Nm3。
排放口分别是喷漆、熔炼、浇铸、抛丸、制芯等排气筒。
污染物核定总量为颗粒物 10mg/Nm3、挥发性有机物50mg/Nm3、二氧化硫50mg/Nm3、氮氧化物100mg/Nm3。
2、废气防治污染设施情况
废气防治设施已建成并正常投入使用。
3、固废贮存转移情况
厂区建有一般固体废物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仓库,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后交由再生利用公司进行处置,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资质公司进行处置。
4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公司已完成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》,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,针对厂区内各类风险事故制定了应对机制,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。
5、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
已按要求填写上报执行报告并打印存档。
我公司现有负责环保工作的专职机构和人员,制定了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对应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,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按时进行相关的各项检测,严格危险废物贮存、处置的管理工作,按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危废处理方面的培训,并进行相关的实际操作演练,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。
山东安博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